北京规定举报违法明胶最高奖30万元

时间:2012-05-04 08:39   来源:京华时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表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无证生产食用明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协调指导处处长唐云华说,2011年9月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基本涵盖食品安全领域非法生产、制售、加工食品等环节。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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