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开放。19日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夹心层”与外地人纳入保障范围。外来人口申请人只要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应证明且在本市均无住房即可享受这一保障政策。
很多网民认为,外来人口被纳入到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是对公租房本意的一种回归,毕竟户籍因素不应成为申请公租房的藩篱。而在公租房的分配和租金方面,更应体现公平性,让公租房真正惠及低收入群体。
公租房本不应忽视外来人口
新华网网友“李敏”认为,作为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公租房,要想充分体现其中蕴含的实质内涵,首先必须要发展成为不分户籍、体现社会公平的“公平房”。公租房政策“扩容”,将外来人口列为公租房保障对象,显然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以及社会管理的一大进步,既体现出政府的人文关怀以及公正平等的社会理念,也为未来公租房的建设发展拓展了一片天地。
还有网友认为,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一种,公租房没有土地成本、在税收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优惠措施,如果被少数人占有,不能公开、公正、公平地惠及老百姓,最终将失去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老百姓居住需求的设计初衷。
搜狐网网友认为,一般意义上的住房保障体系偏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即意味着政府要对那些在住房市场竞争中处于极端不利地位的部分群体实行“托底”和倾斜性扶持,保证收入最低、条件最困难的居民在准市场的住房供应中能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条件。外来人口不应被忽视。
公租房分配务必确保公平
有网友谈到,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公租房僧多粥少,在外来务工人员与户籍人员之间要做到公平分配,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还有网友说,各地方政府报给中央主管部门和让公众看到的数字都很漂亮,但分配、管理机制并不完善的客观事实却依然存在,对于即将面向公众配租的公租房,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分配的公平性问题,那么这个民生工程就很难变成民心工程,期待各地方政府能够在下一步的分配和管理上能够对已有的体制进行反思。
“公租房分配要坚守原则。国家投入巨资为弱势群体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落不到弱势者手里,那才是社会的不幸!”齐鲁网网友“孙葆元”说。
东方网网友“刘凯玲”称,由于城市无房群体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从穷人口中抢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严格落实公租房面积标准,防止公租房户型超标很重要。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而不是变成名企精英的“专用房”。
确保租金低于市场价
新民网网友“施平”认为,首先在申请过程中,街道居委会由于事关自己绩效,对所管户籍居民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大,外来务工人员则容易被边缘化。另外在允许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上,应严格按照“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标准,对外来务工者进行评价。同样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保障房任务,不仅鼓励国企多建公租房,也允许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建设公租房,结果就是一部分公租房成了小盘子里的菜,大锅却无米下炊。最后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公租房租金必须“略低于市场价格”,怎么来掌握这 个“略低”,市场价怎么确定,都需要有规范。已经出现有的地方公租房租金跟市场价看齐甚至还高,这就失去公租房的意义了。
也有网友称,当下各地公租房项目的大规模开工只是开始,如何保证公租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这个大课题并没有被解答,而这个问题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影响公租房的建设进度。比如,开发商的积极性如何调动?开发商参与建设保障房如何才能赚钱?地方政府在推进公租房建设上有哪些尝试,结果如何?(记者 陈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