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在农村推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已有181万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股东。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官员称,该项改革将在3年内完成。这意味着,所有农民将有机会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副主任陈涛19日在市人代会上举行的“北京率先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过去5年,北京已有62%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涉及2484个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181万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这些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养鸡场、果园等各种类型,覆盖了农林牧副渔多个领域。
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也就是把农村的集体资产由原来的共同共有,变成按份共有,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真正股东。
陈涛说,拥有股权的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即使离开了土地进城生活,仍然享有对集体经济资产的收益权。但集体经济的股权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以确保乡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陈涛称,目前,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经营性资产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农民积极性较高,这些村镇已经提前完成了改革。今年北京将完成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1230个,使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90%以上。还有10%的问题村、难点村,将于2013年全部完成改革。据了解,目前,北京的农业户籍人口273万,他们有望发展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
目前,北京市的乡村集体经济总资产已经超过了3000亿元,净资产超过了1400亿元。未来5年,北京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而低收入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万元。根据规划,今后5年,北京将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理顺受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增值、股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