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确定

时间:2009-11-03 11:30   来源:天津日报
  日前,天津确定了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共20个大项、47个子项,涉及金融规划、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环境等方面,主要包括:积极组织实施专项方案,更好发挥金融业作用;改制重组金融机构,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支持设立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综合经营业务;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治理加快发展;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推动期货业发展;发展融资租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航运金融业;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搞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打造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价值链;加强股权类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创新型交易市场建设;加快金融街金融区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第二批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规划和制度建设。增加了制定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地方性法规、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治理加快发展等内容,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金融业的发展,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解决制约金融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二是更加注重对经济的支持和服务。其中,支持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内容占很大比重,对经济的提升和拉动作用将更加明显。三是更加注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防范金融风险摆在重要位置,增加了金融监管体制建设和金融法制建设的内容,营造可持续的、健康安全的金融发展环境。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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