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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2-12-04 10:04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积极应对成品油价格变动,有效化解油价运价矛盾,促进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订了《福建省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该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方案明确油运价格联动的原则是“稳定基价、同向联动、合理分担”,规定油运价格联动仅适用于非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其中,非农村道路客运以2012年3月20日我省公布的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7.74元/升作为基数价格,当我省公布的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1元/升的整数倍时,启动油运价格联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上调或下调1元/升,客运票价相应加收或减收0.01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费;当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低于8.74元/升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出租汽车以各市、县调整运价时所确定的93号汽油价格作为油运价格联动计算基数。扣除财政补贴后,油价每上调或下调0.90元/升时,每趟次可相应加收或减收燃油附加费1元;扣除财政补贴后,油价比基数价格上调不足0.90元/升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每趟次加收燃油附加费接近或达到3元时,各地要调整起步价或调整运价。(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通讯员 程飞)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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