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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不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住户要退出

  时间:2012-11-05 13: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1月5日电 (记者 郑良)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近日出台规定,加强保障房后续监管,建立保障对象住房、财产等信息实时监控机制,一旦保障对象收入、财产等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住建部门将作出退出决定。

  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住建和民政部门将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收集、汇总房屋登记、房改、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银行、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供的享受保障房政策对象的住房、收入、资产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控。

  该负责人说,民政、工商、公安、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建立联动预警机制,一旦发现保障对象办理汽车入户、投保、工商注册、大额存款等涉及家庭财产和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向住房保障部门发出预警信息,由住房保障部门提请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财产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对保障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做出重新认定。

  该负责人说,在加强动态管理的同时,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住建部门将作出退出决定,并及时督促落实,保障对象在办理退出手续前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其他房产的,房产登记部门将暂缓办理登记,并将情况通报给住房保障部门。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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