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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7条举措扶持信息产业小微企业

  时间:2012-06-26 14:01    来源:福建日报     
 
 

  专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有硬指标

  6月26日省信息化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信息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帮扶拓展市场、推动人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17条扶持举措。

  《意见》明确,省信息产业各专项资金每年扶持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初创期小微企业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额的10%;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设扶持小微软件企业创业创新专项,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小微软件企业创业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重点扶持。另外,优秀骨干人才承担软件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小微企业。

  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小微软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为期1年且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补助。对通过相关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及认证,或认证升级的小微软件企业,给予评估、认证、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

  对小微企业获得国家和省级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奖的作品,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原创动漫形象品牌授权年收入200万元及以上、本省动漫品牌衍生产品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择优给予奖励。

  《意见》提出了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对涉及“双软认定”、参加全国软考、省软件杰出人才评审等的小微企业,免收相关手续费。省级相关检测中心、服务平台对本省小微企业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或相关检测费用给予30%-50%减免。

  《意见》明确, 定期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人才专场招聘会并免收相关费用,减免为小微企业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相关费用。支持小微企业参与万家中小企业人才管理信息化提升工程,培训服务等费用免收或减半。

  《意见》要求,提升对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鼓励骨干企业联合小微企业开拓市场。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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