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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品牌可获厦门市著名商标

  时间:2012-04-26 09:44    来源:厦门晚报     
 
 

  ■首批接受8至10个台湾地区商标申请,最快上半年通过认定

  ■参加本报两岸斗茶和闽台伴手礼评选活动的台湾品牌,对此表示积极关注

  本报讯(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 王德胜)两岸商标保护措施将有重大突破。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拟放开厦门市著名商标的申请资格,允许台湾地区商标所有人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

  厦门市民对于台湾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不陌生,有不少商品在厦门有售。像台湾郑福星茶业有在厦门开店,百年峣阳茶则通过经销商在厦销售,入选2011年两岸伴手礼的维格饼家,在厦门也卖得不错。

  来自台湾的维格饼家李锦彰副总表示,台湾商标可以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对于台湾商标保护来说,有非常大的意义。目前维格饼家已通过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商标。郑福星茶业的总经理郑正郁也介绍,郑福星茶业几年前就在大陆注册了商标。他很关注通过什么部门可以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并表示将积极加以关注。

  ECFA签署后,我市立即出台了加强保护台湾地区商标等措施的文件。目前正在起草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若干措施,其中就包括放开厦门市著名商标的申请资格。允许台湾地区商标所有人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台湾地区企业通过厦门市工商局申报驰名商标。通过把台湾地区的商标纳入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范畴,既可以帮助台湾地区企业打击跨区域重大商标侵权案件,也能够让这些商标透过厦门这个窗口向全国辐射。

  我市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条件,考察100个左右的台湾地区商标,首批准备允许8至10个台湾地区商标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这8至10个商标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

  另据记者了解,早在2010年,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门高粱酒”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成为第9件列入大陆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台湾商标,这在我省还是首例。“金门高粱酒”商标在台湾已经使用了50多年,2006年在大陆完成商标注册。

  【链接】

  厦门市著名商标

  可获奖励3万元

  厦门市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较好的商业声誉、较高市场占有率、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依照办法认定的我市注册商标。

  记者查阅《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获悉,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厦门知名商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编制厦门市著名商标名录,并抄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优先推选进入全省、全国重点商标保护网。

  另外,对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将由市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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