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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遭遇房贷潜规则 要获银行房贷先买理财产品

  时间:2011-10-17 11:11    来源:福州日报     
 
 

  向客户发放住房贷款时,要求其购买理财产品或存入一定存款,这种典型的“捆绑销售”现象,在今年3月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了。但是,日前,福州市民陈先生反映,他在中信银行鼓楼支行申请房贷时,还是遭遇了房贷“潜规则”,“被购买”了6000元的“理财产品”。

  在记者随后的暗访中,经办银行对此给予否认。不过,业内人士透露,在监管部门“明令禁止”后,一度较为普遍的“捆绑销售”已由“地上”转入“地下”, 建议市民保留证据,及时投诉。

  市民:签协议时被要求购买银保产品

  首次购房的市民陈铭(化名)反映,今年他在金山一楼盘看中一套房子,向楼盘合作银行——中信银行鼓楼支行申请了商业贷款。“除了房贷利率上浮10%外,银行当时没有提出任何附加条件。”陈先生说。

  “首付三成,信用记录也都没有问题。”陈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工作人员通知他到银行网点签订房贷合同。在签贷款协议时,客户经理“临时”要求他购买一款6000元的“理财产品”,“5年期的,预期收益率逾10%,5年后连本带息还”。后来,陈先生才得知,这是一款银保产品。

  尽管十分不愿意,陈先生当时还是答应了银行的要求。“如果我不答应这些条件,银行卡着不放款,就不好办了。”陈先生无奈地说,经办人员称,房贷政策收紧,银行要根据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来放贷,购买“理财产品”则是为银行作贡献,“排在我前头的几个客户当时都签字了,我也只能认栽了”。

  记者暗访:“捆绑销售”由明变暗

  14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鼓屏路上的中信银行鼓楼支行,咨询“不买产品,难获贷款”的情况是否属实时,二楼金融部的负责人蔡发平经理对此予以否认。

  “放贷归放贷,我们放贷时不会搭售其他理财产品,银监局也有明确规定。”蔡经理介绍,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主要根据客户的征信、收入以及资质等。“虽然银根收紧,但我们一般一周内就能放贷,今天还发放了一笔大资金。”他表示,若此事属实,他们会严肃处理相关经办人。

  记者在中信银行乌山支行等网点暗访时,也得到了类似的“回应”。对此,业内人士则透露,今年3月初,在各家银行都很普遍的“捆绑销售”现象,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随后,它由“地上”转入“地下”。“银行在签合同时会‘突然’要求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购房者为了尽早拿到房贷审批,尽管对银行不满 ,但还是会答应‘捆绑搭售’。”

  银监局:“捆绑销售”可投诉

  对于“捆绑销售”现象,今年3月初,福建银监局出台四点要求,其中一条是“禁止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中强行搭售基金、保险、理财等产品,也不得以此作为安排放款顺序的依据。”福建银监局昨日再次强调:禁止银行“捆绑销售”。

  福建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时表示,如果市民遭遇房贷搭售的“潜规则”,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福建银监局(投诉电话:0591-88301085)反映,他们将派人实地调查,对相关银行作出严肃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录音可保留证据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银行办理房贷要搭售理财产品的现象,属于搭售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可以称之为“霸王条款”,侵犯了购房者的选择权。但是目前关于这一现象取证很难,因为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并非同一份合同,因而也不好认定 “搭售”。他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最好录音,以保留证据。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檀木林律师也强调,这种做法违反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肯定是不行的,购房者可以向当地银监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业内人士还建议,银保产品有10天“犹豫期”,在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时,客户想退可趁早“出手”。(记者 温海龙 何海铭)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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