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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发展指数 福建在全国排名第七

  时间:2011-08-11 16:33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10日讯(记者 蔡耀宗 实习生 费靖华)中国统计学会前日发布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年-2009年的综合发展指数。结果显示,福建的综合发展指数在全国排第7位。

  综合发展指数是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科技创新五个维度测量的综合性指数。

  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看,2000年-2009年大都呈现向好的趋势。福建以62.20%的综合发展指数排在全国第7位。排在前十名的依次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辽宁、山东和湖北;排在后三位的是甘肃、青海、西藏。

  导报记者发现,若将2009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综合发展指数排序结果,与人均GDP的排序结果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综合发展指数与按人均GDP排序的差异较大。人均GDP位于前列的省份,综合发展状况不一定也靠前。如内蒙古人均GDP排第7位,但综合发展指数排到第18位。

  据悉,福建2009年的人均GDP排全国第10位,但综合发展指数是第7位,全面小康指数也是第7位。分析还指出,综合发展指数排位处于前面和后面两端的地区在近十年的位次变化不大。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的差距,自2004年后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一点从2000年-2009年各地区综合发展指数增长速度排序上可以看出来,排在前面的均是中西部省份,东部省份大多靠后。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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