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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西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正式实施

  时间:2010-09-15 10:56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14日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明日起,福建江西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正式实施。直通放行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直接放行,检验检疫不再在口岸报检、查验,属地、口岸两道关口因此变为一道关口。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闽赣两省在全国率先实施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协作制度,打破了不同关区、检区的界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简化手续和环节,构建区域大通关,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贸易通关便利化,更好地促进闽赣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为把海西建设成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综合通道,做强做大福建口岸创造了条件。

  据悉,福建、江西两省实施跨省区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模式的企业资质,必须是经海关批准的海关监管类别为AA类或A类企业,且属于检验检疫直通放行企业或经两省关、检部门协商认定的其他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省“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业务时,属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通关单正本办理接单手续;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通关单复印件办理接单手续,口岸海关放行货物时收取正本。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西省约有30%的进出口货物从福建口岸进出。随着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的推行,以及福建省沿海系列深水码头和向莆铁路等港口交通基础设施的建成完善,福建将逐渐发展成为江西省进出口货物的重要出入境口岸和集散地。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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