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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规定:建陆地港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时间:2010-08-31 14:51    来源:海峡都市报     
 
 

  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福建省将加快陆地港建设,并对建设予以用地、资金、税收优惠等多项扶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快陆地港项目建设的通知》。根据部署,将确保武夷山陆港首期工程年内竣工投产,晋江、沙县、龙岩陆港工程开工建设。

  陆地港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证。地方政府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为陆地港建设提供土地使用权。陆地港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并可适当放宽其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期限。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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