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海西动态
闽台交流活动
了解海西
政策支持
台湾农民创业园
海西西岸(福建)
农业合作试验区
台湾水果中转站
字号:
福建力争2012年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时间:2010-07-09 15:22    来源:福建日报     
 
 

  “近十年来,我们员工的工资都是集体协商来定,不再由老板说了算。工资年年协商年年涨,我们干活更有劲了。”福州倩鹿企业有限公司老员工刘星日前告诉记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公司员工连续10年每年工资水平都有8%左右的增长,目前员工平均工资已达1600元左右。

  今后,像倩鹿这样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多。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福建省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在全省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把建立工资能增能减机制与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起来,力争2012年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员工和老板当面协商工资。一般先由工会小组成员倾听员工心声和诉求,再召开工会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年度工资调整、年度奖金、生产淡季工人补助金等议题;这些议题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形成书面提案,递交给公司行政方;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方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企业和员工之间就如同汽车的前后轮。‘前轮’虽把握着企业经营方向,起着领跑的作用,但仍需‘后轮’协力推进。”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能够大大促进“双轮”并进,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而且能够凝聚人心,留住人才。“善待职工、让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让企业赢得了职工的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大势所趋。”福建省三方办有关专家表示,当前,减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势在必行。在今年全国人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专家建议,福建省各市、区、县应加强示范点建设,促进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强工资协调指导员队伍建设等,解决企业不愿谈、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等问题。

  据了解,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作出明确要求,基层工会要主动向工资集体协商未建制、拒建制及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由地方工会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置,并对逾期不改的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马迪    
 
相关新闻
·福州获评最具开发潜力城市排行榜第二名       ·福州西部将崛起生态工业新城 形成新型工业体系      
·莆田出台规:企业总部迁莆 可获5年财政奖励       ·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成功进军“国家队”      
·福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可申报风险补助      
图片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