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0.32%的增幅居全国第二
昨日,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公布数据称,去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193.65元,较上年增长13.6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2%,高于全国24565元的平均水平。
成都调查队住户处的党建军称,调查结果表明,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增幅位居第2位,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数则居第10位;排行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深圳、广州和宁波,排名后三位的是哈尔滨、长春和西安;增幅排名前三位的是武汉、成都和大连,后三位的是杭州、广州和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