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部门,建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
据了解,哈市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第一责任部门。对无需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已取得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已取得营业执照但超项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第一责任部门。对只须取得一个前置许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对涉及有先后顺序的多项前置许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由第一顺序作出许可审批决定的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第一顺序部门已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出具批准文件的,后续许可审批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
据介绍,市、区县(市)政府分别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本行政区域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各区县(市)将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管辖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进行清理。哈尔滨提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所经营的无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不按无照经营查处。在居民住宅楼内租赁房屋开办个体餐馆的,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可以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据悉,目前,哈尔滨市无证无照经营业户有2万余户,其中餐饮行业约占65%,旅店行业约占15%,歌厅、洗车行、小作坊、废品收购等行业约占19%,其他行业约占1%。(记者 樊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