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规定开车时手机上网查发短信最高罚100

时间:2012-11-29 13:48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昨日递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驾驶实习期内开车,必须悬挂实习标志;开车时手机上网,或最高被罚款100元;马路上飙车超速、反复并线、频繁穿插,或将被罚款2000元……实施了6年多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将迎来修改。昨日,该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首次递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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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管部门根据通行需要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或禁止性道路交通信号的,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应同时安装信号灯计时装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机动车,应当在拖车现场设置明显标识,留下联系方式,并以其他方式同时告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除外。

  ■机动车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提前50米开启转向灯;不得影响所借车道上的车辆或行人正常与优先通行;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或频繁变更机动车道;左右两侧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辆让右侧车辆先行变更。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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