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日前召开的《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工作座谈会上,相关人士透露,截至2012年9月,大冶市近10年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4.4817亿元,完成采购金额20.6439亿元,节约资金3.8378亿元,节约率15.68%。
据悉,2003年以来,大冶市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规范采购程序,落实采购政策,扩大采购范围,对政府工程实行采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采购法纪。通过这些方式,强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10年来,该市采购规模从2003年的2500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53000万元,年均增长46.48%。大冶市政府采购工作10年来取得的成绩也得到了湖北省财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希望该市能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监管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