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前9月减免税收47亿元

时间:2012-11-15 08:55   来源:中国财经报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青海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税收减收压力,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9月,全省累计减免税收47.06亿元,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把结构性减税政策纳入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范围,大力宣传,主动作为。国家结构性减税新政出台后,省财政迅速会同税务部门,在及时将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转发到各州地市县级财税部门的同时,全方位多角度地及时宣传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让结构性减税新政进入千家万户。

  为确保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实现让利于民,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1-9月,全省企业所得税减免29.02亿元,增值税减免3.2亿元,抵扣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10.25亿元,车购税0.35亿元,出口退税1.44亿元,营业税及其他税收减免2.8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一是严格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将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将最低档税率由5%降至3%后,全省征收个人所得税10亿元,减收2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虽有所减少,但直接增加了个人收入。二是对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按期缴纳提高到20000元,按次缴纳提高到国家最高上限500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按每户每年24万元限额扣减营业税。今年1-9月,全省增值税完成91.03亿元,同比增长12.99%,增幅下降了16.65个百分点;营业税完成44.8亿元,同比增长了25.52%,增速回落17.51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对小微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受益匪浅,近98%的个体工商户不用缴纳税收,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三是认真落实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全省共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3362台,全部免征车船税。2012年上半年免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158.28万元。

  结构性减税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为充分发挥其调整经济结构功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惠民政策的同时,省财政继续加强一系列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政管理。一是为加大格尔木、德令哈两市城市建设投入,加快城市发展,对两市城市建设维护税由5%提高到7%,以进一步完善其城市基础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二是为更好地保护矿产资源,促进资源合理有序开采、提高综合利用率,省财政全面落实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认真把握从价计征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情况良好。今年1-9月征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5.9亿元,其中天然气资源税3.05亿元,同比增长134.5%,原油资源税2.85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三是积极开展“营改增”税制改革税收增减情况测算,预计影响全省收入3亿元左右。虽然“营改增”减少地方税收收入,相信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刺激全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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