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7日表示,江西省将从2013年开始取消现行对种粮大户每亩16元的现金直接补贴,调整为通过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发展。项目支持包括采取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进行补贴。
据介绍,江西省今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专门用于在全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项目试点于今年底启动,支持对象为:承租农田5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和单季种植面积达1000亩及以上的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项目申报将实行自主申报,具体支持方式包括:种粮大户通过农信社贷款,财政可按照最高70%的比例对贷款予以最长为一年的贴息;种粮大户自行开展田间灌排工程等农田基础性建设,财政按照最高80%的工程直接投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原则。
江西省财政厅表示,调整种粮大户扶持政策旨在更有效地缓解种粮大户贷款难,帮助农民对流转耕地开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此外,为加强对种粮大户补贴项目管理,将对农户上报的项目实行审核结果公示制、建设进度调度制、建设内容巡查制、大户资质和信用备案制。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信贷有关政策规定的种粮大户,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