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0月29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将选择100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过5年的培育,每户企业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总收入达1万亿以上。被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每户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其中辽宁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每户企业补助20万元,其余由市、县(市、区)补助,连续支持5年。
这是辽宁省中小企业厅29日下发《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办法》通知中规定的。
记者了解到,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条件比较高,其中要求包括企业经营运行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而且主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20%以上。原则上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业务收入比例高。近三年平均主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3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5%;近三年平均主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2.5%。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为重要。企业发展和核心技术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主要技术工艺水平居国内同行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建有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的15%以上;具有行业带动性合自主品牌。企业主导产品及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在行业发展中具有显著的带动性合影响力等。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有关负责人说,创新型中小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据悉,今年9月份,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称,将培育创新型示范企业,启动创新型企业工程。到2017年,100户大型科技创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全部达到100亿元以上,1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全部达到10亿元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