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服务企业获国家驰名商标将奖百万元

时间:2012-09-07 13:56   来源:山西晚报

  今后,对我省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省财政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日,省政府出台措施,将在资金投入、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服务业更多的支持。

  我省将从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提出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省财政也将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3A级以上服务企业,省财政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在独立核算且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鼓励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引进地政府安排。

  同时,我省还将对服务业给予税费减免。主要包括:对服务业实行用电、用水价格与一般工业同价;服务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服务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目前,我省已调整充实了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将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督查、考核优惠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同时,还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确保服务业重大项目有序推进。(记者 王普荣)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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