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非公企业“实行创业资本‘零首付’”、“进一步放宽域名限制”、“先行颁发经营范围为‘筹建、试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全省非公企业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核准名称、网上登记、网上年检’”……9月5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我省出台《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支持、服务和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
《意见》共有46条,分为放宽准入条件、推动产业提升、发展特色产业、搭建融资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五大项。如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员、返乡农民工及其他新增待业人员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允许在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一些“在城市社区从事便民服务的行业,试行社区备案制度,不再进行工商登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