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

时间:2012-08-15 14:52   来源:兰州晚报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程加快的时期。预计到2015年,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达到36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69%。为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承接家庭转移的养老功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甘肃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持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并启动实施7项覆盖省、市、县、乡、社区五级的“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即:地级以上城市老年养护机构建设计划(简称“阳光计划”);县市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简称“月光计划”);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简称“星光计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简称“霞光计划”);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计划(简称“互助计划”);爱心护理院建设计划(简称“爱心护理工程”);老年康复辅具配置计划(简称“助康计划”)。

  《规划》指出,我省将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全省60%的城市社区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的目标。同时,我省还将积极支持发展老年人生活服务、医疗康复、娱乐教育等养老产业,引导企业开发老年保健照护、康复辅具、宜居住宅和社区等服务市场,鼓励探索“以房养老”、“候鸟式异地养老”、“土地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通过提供评估、咨询、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和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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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25度以上坡地将限期退耕

  本报讯 8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水利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情况。

  8月1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该条例针对我省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制定了多项具体的预防措施。如:在地貌和植被保护方面,条例明确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苁蓉、锁阳、甘草和麻黄。条例还结合我省实际,明确规定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煤炭、石油、天然气、矿山开采及电力开发等企业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条例规定,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已种植农作物的,应当限期退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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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三成以上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

  本报讯为加快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甘肃省“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到2015年,我省还将基本建立起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全省所有街道都将建有1个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所有城市社区建有1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活动;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记者 方言 张亲第)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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