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次借助政府采购的方式对2012年—2015年全省政策性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实施了公开招标。通过政府采购,该省农业保险体现出了承保能力增强、保险费率降低、保险保障提高、全省种植业起赔标准降低、赔偿限额提高等优势。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文件提出的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户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精神,云南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于日前对2012年—2015年云南省政策性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实施了公开招标。在云南省纪委、监察厅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和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室、云南保监局、昆明国正公证处的监督下,11家保险公司参加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7家财产保险公司中标组成共保联合体。整个开评标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全过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农业保险资格的人保财险公司为首席承保人。
“公开招标后的云南省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农业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使党中央惠农支农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农业保险体现出3个特点:一是承保能力增强。即保险主体由往年1家保险公司独家承保增加为7家财产保险公司共保,实现各家保险公司保费共享、风险共担的局面,有力地增强了全省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二是保险费率降低、保险保障提高。往年作为农业保险的附加险种,干旱、病虫灾害独立承保并收取保费。今年通过公开招标,将干旱、病虫灾害纳入主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对应降低了约20%,将使农民从根本上得到实惠。三是全省种植业起赔标准降低、赔偿限额提高。通过公开招标,全省所有种植业起赔线由以前70%赔付降低到20%赔付,赔偿比例由原损失金额的50%提高到80%,解决了以往轻度受灾的农户得不到赔偿的问题,使更多农户能享受到党中央的惠农政策。(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