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等联合发布公告称,成都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二手房)交易纳税新标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成都市内二手房的交易成交价格若明显低于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交易产生的各项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