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财政杠杆之力 河北:46亿撬动4800亿社会融资

时间:2012-03-16 15:14   来源:经济日报

  近年来,河北财政积极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通过46.5亿元的财政贴息和担保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银行贷款4823.95亿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了企业升级改造步伐。

  河北省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两项战略支撑点进行全力扶持,特别注重利用财政杠杆的支持作用,撬动银行资本向实体经济流动。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撬动银行贷款923.95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11年河北省级财政拿出7.5亿元资金支持重点技改项目,通过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筛选258家企业的335个贷款贴息,包括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项目,累计贴息7.5亿元,拉动社会投资692.45亿元,撬动银行贷款231.5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销售收入2143亿元,新增利税422.4亿元,将有力推动全省投资结构优化调整,以及以重化工为主的资源能源型投资结构向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转移。2012年省财政继续扩大专项资金规模,投入10亿元将拉动更多社会资金和撬动更多银行资金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撬动银行资金3900亿元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河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从1999年起步,目前各级财政已累计注资39亿元,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形成了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充分利用、运营科学规范、担保再担保结合、融资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的发展格局,为该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去年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达到329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565家,撬动银行贷款3900亿元,助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激励金融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河北省财政厅修订和完善了《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自2011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增强其业务开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同时,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自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300万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记者 雷汉发 黄奎 骆玉荣)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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