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推广的哥“员工制” 份儿钱将集体协商

时间:2012-02-29 13:14   来源:沈阳晚报

  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针对国家三部门提出的要求,沈阳市出租行业有哪些变动?昨日,记者分别采访了出租车司机、出租车企业以及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

  焦点一:员工制经营模式

  按照要求,从3月起,各地将结合城市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经营体制改革,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企业与驾驶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市交通局出租办主任张洪波介绍,目前,中华劳模出租公司已经为员工制的经营模式带了个好头儿,而大众及荣强两家出租公司也正在尝试这一模式,这是出租行业的发展方向。早在去年,我市就提出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出租企业由158家整合到100家以内,今年年底将整合至70家。

  张洪波表示,实行员工制的经营模式,对于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出租车驾驶员,公司也有权开除,并引进新员工。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保障驾驶员的各种权益。

  焦点二:司机也有休息日

  国家三部门提出,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对此,的哥李兵表示,他开的是租标车,每个月要向公司上交1730元钱,“不论你是否出车,这份儿钱得交。如今开出租车10多年了,除了出租车需要维修外,我几乎一天都没舍得休息。”

  记者从中华劳模出租公司了解到,所有员工均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及劳动合同。“司机有事有病都不用有啥后顾之忧,只要和公司说一声,他就可以休息,无需交钱。”相关负责人称。

  焦点三:份儿钱将集体协商

  按照要求,出租车企业要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记者初步核算,目前,租标车车主每个月要交给公司1800元的费用,个人标则交512元左右。在不赚钱的情况下,加上每个月要交的份儿钱,的哥每个月至少要有4800元的收入。但的哥李兵介绍,一般的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能放包里不到4000元钱。

  中华劳模出租公司实行员工制经营后,采取的方式是收取抵押金,免费使用车标。而且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年节还有福利待遇,车险也都是公司统一缴纳。如今,这种模式得到很多驾驶员的认可,目前排队等着进该公司的就有100多人。张洪波表示,实行员工制经营后,与现在的收入相比,出租车驾驶员的工资会有一定的变化,目前也正进行此方面的测算。但驾驶员收入总的原则就是,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保证合理的待遇。(本报记者 刘宏伟 实习记者 孙丹)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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