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妇联主席参木群日前介绍,目前,西藏妇女干部人数已占全区干部总数的41.42%。在省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在省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总数的22%;在省级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总数的20.6%;在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妇女干部占总数的34%。
资料显示,旧西藏法典中规定“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那时西藏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
西藏和平解放后,从自治区实行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开始,历次换届选举中妇女参选比例均在90%以上,大批有能力、有文化、有贡献的妇女被选为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积极为西藏的发展献计献策。(记者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