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宣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酒 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发改价格〔2010〕2243号),经报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决定,2011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对乌鲁木齐宾馆、酒店、饭店、旅社、招待所(以下简称“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新疆发改委工作人员称,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9月5日,9月6日起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动废止。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 施的范围为乌鲁木齐地区所有三星级及以下、四星级、五星级酒店的各类客房价格。
据介绍,临时价格干预实行最高限价,乌鲁木齐辖区内所有酒店各类客房价格不得超过今年7月份同房型的实际销售价格,三星级以下酒店客房 价格由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其标准房最高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每天480元/间。
同时,新疆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限价期间各酒店要加强经营管理,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得减少服务内容,对协作单位、团体客 人的客房价格也要维持在今年7月份的折扣水平。各酒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服务总台醒目 位置公示限价后的客房实际价格,公示内容包括客房类型、客房价格、服务内容、投诉电话等。
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新疆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集中力量对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各酒店执行限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并依照国家《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依法严厉查处,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