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5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今年2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24元,同比增长12.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3%。消费性支出人均2694元,同比增长10.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2%。虽然我省城镇居民收支双双增长,但仍面临居民收入差距大,消费价格持续走高影响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问题。
调查表明,我省低收入人群生活状况亟待改善。从本季数据看,最高的10%调查户的可支配收入是最低10%调查户的9.6倍,消费支出是最低10%调查户的5.3倍。最低10%调查户的恩格尔系数为0.44,仍处于较差水平。
2季度全省城镇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9%,突出表现是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类价格涨幅更高达12.6%。其中食用植物油涨幅高达24.4%,猪肉类63.6%。
消费价格的上涨影响了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增加了城镇居民消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