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鼓励民企进入垄断行业 放宽企业出资限制

时间:2010-11-04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11月3日电 (记者 秦逸)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发文作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放宽企业出资限制。该决定将会进一步增加辽宁地方经济实力、优化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等,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重要作用。

  辽宁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说,该省成立了专门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民营经济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从民营经济的领域和范围到民营经济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个决定首次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如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再生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及乡村造林绿化、社会事业等领域。

  《决定》强调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参与和发起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境外并购等对外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还对放宽企业出资限制作出了规定。分期出资设立的民营企业,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办理登记。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受出资数额和形式限制。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以及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可不受货币资本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的限制。(完)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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