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对中部六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合计9637.5亿元,年均增长31.9%。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今天在南昌举办的“中部论坛”上发布了这一信息。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决策。5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部署,积极运用各种财政政策手段和工具,有力地推动了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介绍,中央财政在强化税收、农业、民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扶持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中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中部地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由于中央财政补助力度较大,加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中部六省财政保证能力明显增强。从财力总量看,2009年中部六省财力合计9300.13亿元,是2006年4964.09亿元的1.9倍,年均增长高出全国地方财力同期增幅约0.6个百分点;从人均财力看,2009年中部六省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力达2612元,是2005年1093元的2.4倍,占全国地方平均人均财力的比例也从2005年的65.3%上升到70.7%;从财政支出看,2009年,中部六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2473.1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占中部六省一般预算支出的59.3%,比2006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李朴民在论坛上表示,今年上半年,中部六省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升势头,实现生产总值3.78万亿元,同比增长15%,这个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了6.2个百分点,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悉,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颁布,中部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全国区域格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09年,中部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2005年的18.8%上升到19.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消费、投资量大,需求稳定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一大批重大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与此同时,中部地区实现粮食连续6年增产,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