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1日电(陶拴科 康向彬 )记者21日从新疆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税局获悉,自6月资源税在新疆实施以来,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征收在塔里木盆地采油的三大油田公司资源税1.98亿元,比从量计征每月平均增长5.5倍。
塔里木油田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对在塔里木盆地采油的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三大企业开征6月份资源税。此前从量计征时,1至6月塔里木油田地税局管辖区域的三大采油企业每月缴纳资源税3600多万元,经过一个月的周密准备,按照从价计征政策征收资源税的第一征取得圆满成功。税务报告分析显示,从价计征三大油田企业6月份资源税1.98亿元,较上半年实行从量计征资源税月平均数增收1.62亿元,增长了444.7%。
据了解,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在执行新政策方面,做到宣传政策与下基层调研相结合,依法征收所管辖三个油田公司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属地原则、公正、公开和透明和便利税企征缴的分配原则,严格按照各油气田(井口)当期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确保按期足额将税款划转到相关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