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5月24日电(王剑 郭佳丽)24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商务厅下达2009年度家电、汽摩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专项资金1659万元。2010年,江西省提高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改造等多个项目的补助标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安排,部分项目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提高至0.6万元,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网点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提高至0.65万元,报废车辆回收网络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据介绍,为推进江西省下乡产品流通渠道,健全下乡产品售后服务体系,降低下乡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服务农民水平,2009年江西省发布了《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即可获资金补贴,对已取得中央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不重复支持。2009年项目支持标准为:销售网点建设改造项目每个支持0.5万元;空白乡镇新建网点每个支持1.5万元;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每个支持0.5万元。
由于家电、汽摩下乡产品网络建设项目的规范运作直接关系到销售效果和政策的实施,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已专人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项目承办企业予以积极扶持,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项目承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取消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