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2月2日电 (俞言琳)新疆林业厅2日透露,自1999年以来,新疆10年累计完成工程造林绿化113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惠及90个县市区的150万农民。
据介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0年来,新疆将工程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疆林业厅表示,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当地政府坚持“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民众造林积极性普遍提高。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造林1134万亩,占同期造林总面积的30%。其中,退耕地造林325.8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79万亩,封山育林129.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1.92%提高到目前的2.94%,退耕地特色林果面积达到240万亩,占同期新增林果总面积的17.4%。
据了解,从2010年起,新疆退耕还林任务开始从大规模推进新造林转变到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上来,建设重点也将从过去的以退耕地造林为主体,转变到巩固成果和进一步推进荒山荒地造林上来。按计划,2015年退耕还林保存面积有望达到1434万亩,并通过发展有经济效益的林果业,解决34.16万退耕户长远生计和增收问题,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