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晒政府“欠账单” 债务余额2414.03亿元

时间:2012-12-27 11:17   来源:人民网

  “晒家底”往往吃力不讨好,但广州市却公开亮出了“欠账单”。

  12月25日,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该市审计局副局长冯慧光在《关于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简称“《报告》”)中说,“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

  “对于广州这样的沿海发达城市来说,这样的债务水平显然不高。”区域经济专家徐长乐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也就是说,广州仍能在可控前提下发行一定的地方债,进一步快速地发展地方经济。”

  徐长乐同时认为,广州公开晒出自己的地方债务账本,或能起到一定的示范和积极意义。可以猜测,未来更多的城市可能会公布自己的地方债务水平,这实际上也符合政府公共决策透明化的趋势。

  广州首晒账本

  据上述《报告》介绍,广州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84年,1987年开始举借内债,1997年以来,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呈逐年增长趋势。1997年初债务余额40.68亿元,2010年末债务余额增至2474.54亿元。

  2011年末,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7.26亿元。到了今年6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再次比2011年减少了3亿元左右。

  “虽然不能判断债务量这两年持续下降,到底是有意控制,还是自然之举,但是从债务占比GDP的情况看,广州的负债水平并不高。”徐长乐认为,未来,广州仍可有计划地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在建设方面,也不会出现资金极度紧缺的状况。

  广东媒体也介绍,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偿债率为15.45%,“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的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

  不回避问题

  不过,《报告》同时提出,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计支付利息就高达0.41亿元。《报告》还称,“个别融资平台公司抽逃资本。2003年至2004年,县级市的2家融资平台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资金1亿元。”

  审计发现,“2010年末,广州市本级和4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对本地区债务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管理;市本级和区(县级市)全部未按规定制订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且未建立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全市有5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或其他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对此,广州市审计局对媒体建议,“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合理化解存量债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一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特别是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职能界限,防止大包大揽和越俎代庖。同时改进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增加涉及债务考核的相关指标。”

  “问题固然需要重视,但可喜的是,广州市在公布债务的同时,并不回避发生的问题。”徐长乐说,“城市的经营与发展,不能光靠政府,也需要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更需要考虑公众的意见等。”

  应更大胆探索

  可查资料显示,目前除了广州公布了债务,广东省官方和佛山市的南海区对外透露过自己的地方债规模。

  去年10月6日,佛山市南海区披露,至2011年8月底,南海区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07亿元,其中,水利9.8亿元,市政25.7亿元,交通36.4亿元,公资系统115.1亿元,省统贷贵广(南广)铁路贷款南海区承担部分5.6亿元,市统贷广佛轨道贷款南海区承担部分15.5亿元。

  “广东一直是中国先行先试的区域,他们能公布地方债的情况,并不意外。同时,明确债务规模,有利于城市下一步的规划,避免重复的资源建设。”徐长乐说,“但我们的反问是,他们公开亮出家底的举措,是不是能起到示范作用?是不是能有更多的地方政府效仿他们,公开自己的地方债规模?同时,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在广东某地建立相关的试点区域,公布每年、甚至是每个季度的地方债规模等。”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在媒体上撰文称,广州能在全国较早对地方债实行人大监控,不再遮遮掩掩,就是一种进步,“今后如何根据国家的改革计划,将地方债从以融资平台的隐性债务转化为地方债券式的显性债务,并因此使监控从政府内部转向人大再转向社会公众,广州不妨更大胆地探索”。(《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烨)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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