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81亿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8000万

时间:2012-11-29 13:26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首晒物业养老金“账单” 支持业主用专项维修金买国债

  “如果业主真的想用专项维修资金来买国债,我们全力协助!”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近期本报等媒体报道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焦点问题,召集业主代表和新闻媒体举行了政策说明会。

  房管局更首度透露,截至今年10月底,广州专项维修资金归集额高达81.26亿元,实际使用额为7997万元。全市有2918个小区建立了这笔资金,143万户业主办理了维修资金卡。“到目前为止,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都是规范、安全的。”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随着进入维修的住宅项目增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率近年已呈上升态势,去年全年共使用1727万元,今年更有望首次突破2000万元。

  使用难?

  房管局:维修资金使用少 不等于“沉睡”

  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剑清表示,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是非常明确的,但其也有物业“救命钱”的公共性质,其在保值增值的同时,也要防止被套取。

  “目前,广州维修资金归集量大、使用少,但不等于维修资金在‘沉睡’和使用难。”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维修资金是物业的“养老金”,只有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才能使用。广州目前大部分商品住宅尚未进入需要密集维修的阶段。随着近年交付使用的楼盘在未来陆续进入维修阶段,维修资金的使用率将会逐年提高。

  目前,维修资金使用量的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如2007年维修资金的使用量仅有438万元,到2011年已经增长到1727万元。在物业进入维修高峰期前,维修资金归集量和使用量比例相差较大属于正常现象,特别是今年以来加大了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归集量大大提高,与使用量的比例相差更大。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也不能从维修资金中列支,《办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新措施:网络签名短信确认 解决签名难

  过去,广州提取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先由业主垫资或者由物管公司垫资,再拿发票到市房管部门审核后提取,导致部分投入较大的维修工程因为无人先出钱而搁浅。

  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广州正制定《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定)》,设置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形和规定,确保紧急情况下物业得到及时维修。广州也已开始实施专项维修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的制度。

  “专项维修资金也实行了跟房不跟人的新制度,这样即使房子交易了,也不怕找不到业主。”这位负责人透露,有业主反映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主要是指使用程序严格,业主签名需时长和难以达到双2/3的要求。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维修方案须经双2/3业主同意。为确保维修资金的使用安全,保障业主利益,双2/3业主签名、两次公示和现场查看等环节是必要的。

  目前,广州正在推进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平台建成后,有望能通过网络签名、短信确认等方式,也可采取电话委托签名等简化业主签名的手续,解决双2/3业主签名难的问题。中心也将在确保维修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查时间,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的办理时效。

  增值难 ?

  使用维修资金

  购买国债程序

  市房管局昨日也公布了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具体程序。广州市属十区除番禺和花都外,业主有利用维修资金购买国债意向的,可向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提出申请。

  申请程序如下:首先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提出购买国债的建议及方案。国债购买方案应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向业主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的业主签名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签名同意)后再次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再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持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购买国债的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购买国债规定的,由中心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购买国债的手续。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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