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5月9日专电(记者 赵瑞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并且配偶及父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纳入其中,一起来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记者9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已经展开。此次征求意见,将先向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期)将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上线。
据悉,在贷款制度设计中,深圳将整体统一考虑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不超过最高可贷额的前提下,个人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并且,如果夫妻均缴存公积金,两人的可贷额度可以累加。
同时,在申请人的设置上,规定“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这意味着职工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将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其父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来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外,还将推出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采用商业银行通行的房产抵押模式为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