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限购令“旧政新解”引发的上海本地户籍未婚子女能否购房的政策解释一解再解之时,被扼杀逾半年的“补缴个税”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最近有不少拟购房者经过中介公司的“包装”,成功获得购房资格。随着政策面的不断收紧,中介公司的“包装”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有包装公司的负责人甚至向记者表示:“做了一年多了,从未失手过。”
事实上,时至今日,上海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都表示,补缴的个税均不被认可。
“造假”手段“天衣无缝”?
近日,上海宝山区某投资咨询公司的客户经理王全(化名)告诉记者,客户只要交纳2000元的代理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再经过该公司的“包装”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税金和滞纳金是客户自己掏的,税金的具体数额不确定,要看你希望一个月按多少钱交,我负责帮你控制一个月具体交多少的税。”王全表示,“(做出来的)税单是一年一张,(上面)每个月(纳税记录)都有显示。”
根据沪版限购令规定,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前,已有大量代办补缴个税的公司出现。但2011年7月出台的“沪四条”明确规定,补缴个税的行为不予认可。日前,静安、浦东等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均向记者表示,补缴个税的行为将无法获得购房资格。静安区一位工作人员强调:“税单上一定要每个月都显示缴税额。”
也就是说,和此前大部分补缴的税单上只有“一笔补缴总额”不同,像王全这样的包装公司已能够“做”出“每个月都显示金额”的税单。从理论上看,沪版“限购令”在税单上设置的“门槛”已被突破。
王全还进一步介绍,从客户的反应上看,补税买一手房是肯定没有问题,但买二手房可能比较麻烦。他同时强调:“月收入最好不要做得太低,因为如果月交个税显示为零或者数额太低的话,即使交易成功,银行也可能不同意放贷。”
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确实是应当缴纳个税而未缴,因买房需要而补缴的,属于依法纳税,并无太大风险;但为购房虚构上海工作经历或虚高应纳税额,则属于为骗贷采取的欺诈行为,一经查实,银行将有权取消贷款。
话虽如此,但以王全为代表的“补税中介”却对自己的“业务”信心十足。“做了一年多了,从未失手过。”
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现在像王全这样为拟购房者补缴个税的公司确实不在少数。
上海浦东某投资管理公司的周小姐发帖称:“无论您是外地人士还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友人,无论您在上海有无工作,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月工资金额,补缴月份以及地址和邮编即可。本公司长期为政府招商引税,可为大家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服务。”最后,她强调,“税单无补缴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