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2月20日电 (记者 于俊)“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日发布,所有上市品种的套期保值将自3月16日起执行该“新规”,原先试行的涉及燃料油、铅及天然橡胶的“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等同时废止。
该“新规”对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涉及:一是将套保交易头寸进行了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的区分;二是将套保实际需求量和风险控制的审批要求及方式分离,分为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两个阶段审批,在审批一般月份套保交易头寸时尽量满足产业客户的实际需求,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时,把审批重点放在市场风险状况以及客户可供交割品数量上;三是实现了一般月份套保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头寸的有效衔接,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后,客户必须将套保持仓量减至小于等于临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头寸的获批量;四是调整了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头寸的申请起始日和截止日,延长了套保交易头寸的开仓截止日期和反复使用期限。
根据规定,自3月16日起,套保交易可以平当日新开仓;套保持仓平仓后,对应的套保交易头寸即可继续使用。
为保证新老交易办法的顺利转换,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相关的过渡转换措施规定:在3月16日前已获得的铜、铝、锌、黄金、螺纹钢、线材等品种各合约和天然橡胶1208以前合约的套保交易头寸,在3月15日收盘后转化为一般月份套保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保交易头寸;在3月16日前已获得的铅、燃料油等品种各合约和天然橡胶1208及以后合约的套保交易头寸,3月16日前按原规则调整完成的进入临近交割月份的合约套保交易头寸的调整保持不变,自3月16日起按“新规”执行。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介绍:已在会员服务系统新增套保头寸电子化管理系统,在国内率先实现了会员和交易所之间套保交易头寸申请和审批的完全电子化。自3月16日起,会员将通过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套保交易头寸申请和查询等业务,这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有助于会员及时查询跟踪客户套保的申请和审批情况,也便利交易所全面动态地掌握单个客户和全市场套保交易情况,及时有效发现和防范套保交易中的交易交割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