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松香实为琥珀 深圳海关破获8亿琥珀走私大案

时间:2012-02-07 10: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深圳海关对外公布,近日破获一宗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走私琥珀大案,摧毁一个走私、加工琥珀的团伙,案中走私分子通过将进口琥珀伪报成松香、树脂以及低报价格等方式,共计走私进口琥珀原料逾232吨,案值8.28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2亿元。目前,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松香是松科类植物树干流出的油树脂,经高温熔化呈水状干结后变成的块状物体,为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作电路板焊接的助焊剂、乐器附属物等工业用途。琥珀是数千万年前的树脂埋藏于地下,经过一定的化学变化后形成的一种树脂化石,属有机宝石,被称为“最轻的珠宝”,有极高的观赏和药用价值,数量远比松香少,价格也远高于松香,其原料进口综合税率为20.51%,成品关税为35%、综合税率为57.95%。

  由于两者外观相似,非专业人士难以区分,狡猾的走私分子便耍起了心眼,将进口琥珀伪报成松香,企图瞒天过海偷逃国家税款。

  蹊跷!首饰公司进口松香

  2011年4月14日,深圳海关在审单时发现机场一票申报为“松香”的入境快件货物有异常,该批货物申报单价为50欧元/公斤,收货单位为加工琥珀首饰的深圳昌某公司。

  一个琥珀首饰加工企业为何进口松香?海关缉私警察带着这个疑问开展了详细调查。经抽样查看,缉私警察发现该票货物实际为已经完整加工的项链、手链等首饰,且图片显示首饰材质呈现天然琥珀、蜜蜡特征(天然琥珀、蜜蜡为年代久远的树木分泌树脂化石),经权威机构检测,送检的15件样品均为天然琥珀首饰,该票货物伪瞒报嫌疑明显。

  为进一步确认该公司的走私嫌疑,海关缉私警察调阅了大量的历史进口资料,发现自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昌某公司共进口申报为“松香”的货物14票,申报单价为港币58.5元/公斤。而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是松香的生产国,每年松香生产量较大,松香与琥珀化学成分基本相同,但两者价格则有天壤之别,昌某公司是加工琥珀首饰的企业,大量进口化工原料松香不合常理,海关缉私警察确信该公司存在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走私琥珀的嫌疑。

  出击!案件侦办初战告捷

  确认该公司的走私嫌疑后,海关缉私部门立即成立线索经营组,对该公司的涉嫌走私违法活动进行前期秘密侦查,并初步掌握了涉案人员、走私窝点等情况。

  2011年5月27日,在时机成熟、侦破方案部署周密的情况下,海关缉私部门出动30多名缉私警察,兵分五路展开大规模查缉行动,抓获台湾籍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涉案琥珀原料500余公斤,价值近千万元,同时查扣重要书证、物证一批。首战告捷!海关缉私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各工作小组,马不停蹄全面推进案侦工作。

  琥珀与松香非常相似,一般人难于区分。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狡辩进口的原料既有琥珀也有松香,企图扰乱专案组视线。面对难啃的骨头,专案组通过梳理该公司与外国供应商往来资料,发现所有原料的英文单词均为“amber”,其中文含义为琥珀。专案组还前往该公司加工车间进行仔细的现场调查,询问公司仓管、厂长等多名相关工作人员,均证实该公司加工原料只有琥珀,调取其各种规格原料进行鉴定均显示为琥珀。同时,调查中该公司销售下家也证实其销售的产品全部是琥珀。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其走私事实。

  认定进口的14票原料为琥珀后,确定其实际成交价格又成为摆在专案组面前的一道难题。经多方调查比对以及证人确认,专案组查实该公司于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间,涉嫌伪报品名、低报价格走私琥珀约20.4吨,案值8315万元,偷逃税款1398万元。与此同时,专案组还查清了为该公司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报关资料的代理报关公司的犯罪事实,并抓获公司法人兼总经理邱某。

  深挖!琥珀走私大案告破

  虽然查清了该公司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间的走私情况,但专案组在案件侦办中发现该公司琥珀的实际入库数量远不止20.4吨。那么其他的琥珀是什么时候进口的、通过什么方式进口、具体数量又是多少?一系列疑团尚未解开,该案的案情看来并不简单,深挖扩线迫在眉睫。

  专案组于是加紧开展案侦工作,通过加强外围调查、不断梳理成堆的书证物证、加大对嫌疑人审讯力度等方式,逐渐理清了案件的走私脉络:2008年以来,该公司不仅通过货运渠道走私进口琥珀,同时还通过快件渠道将琥珀伪报成“树脂”、低报价格并以层层转包方式多次走私琥珀原料。随后,专案组对这期间的涉案报关公司、代理货物进口的数家公司开展查缉,查获大量书证等资料。经对上述公司相关资料的调查、确认,认定昌某公司通过快件渠道走私琥珀原料约14.98吨,案值7234万元,偷逃税1226万元。至此,该案认定走私琥珀原料已扩大至35.39吨,案值约1.55亿元,偷逃税款2624万元。

  而随着案侦工作的不断深入,案件再次取得重大突破。经查查明,2006年11月至2008年9月期间,昌某公司还委托福州某公司以低报价格的方式走私进口琥珀原料约197吨,案值约6.73亿元,偷逃税款9454万元。至此,该案案值扩大至8.28亿元,偷逃税款1.2亿元,走私分子绞尽脑汁经营的琥珀走私大案宣告侦破。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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