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确增值税试点范围 餐饮娱乐暂不纳入

时间:2011-12-19 09:03   来源:新京报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上海市正式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范围。自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此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印发的试点方案中包含的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餐饮和娱乐等服务业,并不在上海此次确定的范围之内。

  上海财税部门公告称,试点纳税人中的增值税通常适用计税方法,分别按照17%、11%、6%三档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对于增值税试点范围,公告明确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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