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27日电 (记者 王凯蕾)广东将于11月底前完成地方债的发行工作,并参考多方面因素确定发行利率及价格,以竞争性方式选取承销机构。这是记者从27日举行的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上获悉的。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广东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将会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础,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据了解,广东地方债的发行利率将在债券发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广东省财政厅已向2009-2011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中的所有机构发出邀请,由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承销团,如申请机构数量少于财政部规定的20家上限规定,则申请机构自动成为承销团成员,如申请机构数量多于20家,则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此外,主承销商的选取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