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近召开的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广东对未完成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发区,将停止审批其入园项目环评。2011年起,辖区内仍存在开发区未启动环评工作的,将实行“区域限批”,在园区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前,暂停受理及审查辖区内其他各类园区的环评。
据了解,2010年广东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1172个,审批通过66076个,否决3674个,否决率5.16%。
广东将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继续做好环评管理工作,对已经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园区,要求其限期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时上报审查,在园区完善规划环评工作前,暂停其入园项目环评审批;对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的园区,督促其严格落实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及时完成整治任务。(邓圩 黄慧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