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13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时间:2010-04-29 1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4月29日电 (记者 邓卓明)“大力推动粤台贸易人民币结算,促进粤台贸易投资便利化。”广东省政府新近出台措施,以进一步支持在粤台资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粤台经贸交流与合作。

  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政府获悉,新出台的措施涉及“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大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以及“加强粤台交流与合作”四个方面,共计十三条。

  在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方面:一是加大对台资企业融资的支持。如积极搭建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平台,鼓励和推动有实力的台湾金融机构或在粤台资企业与该省金融机构合作设立台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在粤台资企业在大陆境内上市融资,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台资企业探索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台资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并推出适合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发展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对台资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项目,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二是妥善解决台资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帮助台资企业解决用工及培训问题。

  在支持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方面:一是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如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积极引导台湾企业培训辅导、管理技术开发公司等服务机构落户广东等。二是加大对台资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广东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扶持范围的台资企业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等。

  在加大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方面:一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二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信息服务。三是维护台商和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发展,建立完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台商投诉协调工作机制,探索设立广东台商权益保护基金。四是为台湾居民和台商提供生活便利,积极推进台湾居民补发、换发台胞证工作,尽快为台胞证有效期满、遗失或损毁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台胞证,以及支持台商医院、台商子弟学校及台协会馆建设。

  在加强粤台交流与合作方面:一是加强粤台农业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二是加强粤台金融交流与合作。三是加强粤台物流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建设粤台直航货物集散中心,吸引台湾大型物流企业落户广东省。四是加强粤台经贸合作。鼓励台商到广东省投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各类投资项目,在省的权限范围内,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台湾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和辐射带动大、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进入广东省,打造一批有特色的粤台产业交流合作示范区。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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