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协委员:金融中心宜建金融法院

时间:2010-01-28 10:1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月27日电(记者杨金志、张建松)上海市一些政协委员在政协上海市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表示,法制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因素,可以考虑适时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上海市政协委员张宁、吕红兵、谢荣兴等表示,对应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已有海事法院;而对应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也有必要设立金融法院。今年中国证监会正准备重点协调出台证券相关案件指定管辖的制度,这为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他们认为,加快形成更具专业化的金融司法体制,积极争取在上海率先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法治环境。

  这些委员同时建议,法院应调整金融案件划分标准,将涉及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金融法规范的案件,统一纳入金融法庭集中审理,充分发挥现有金融庭的专业审判力量,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司法判例。

  吕红兵委员说,当前,上市公司股权争议或一部分股东侵犯其他股东利益等适用证券法的证券金融专业性比较强的案件,由于当事人中没有金融机构,被当作一般民商案件,由一般基层法院而非金融庭审理。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造成该类案件的审理尚存在一些问题。

编辑:马迪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