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四大投资骗案 黑嘴荐股骗了500余人
时间:2009-12-18 09:24 来源:扬子晚报
<P> 你曾被网上“带头大哥”招揽为炒股会员吗?你曾因轻信网络荐股而损失惨重吗?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活动,导致投资者上当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江苏证监局为此专门开展了“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风险投资者教育宣传月”活动,并于昨日通报了今年处理的四大典型非法证券活动案例,同时提醒投资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不要向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银行账户汇款。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经证监会批准的合规机构和人员名录。</P>
<P> <STRONG>号称数千亿资金操盘有20%收益</STRONG></P>
<P> <STRONG>56人被黑机构骗40余万元</STRONG></P>
<P> <STRONG>【案情回放】</STRONG></P>
<P> 2007年9月,群众举报,反映苏州宝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苏州宝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声称其为国内最早从事证券专业投资信息服务的机构,拥有数千亿资金对股票进行操盘,许诺投资者只要跟他们一起操作,最低会有20%的利润回报,从而收取投资者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服务费。由于苏州宝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犯罪。</P>
<P> 公安部门侦查发现,苏州宝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祖兴伙同吴艳阳为经营证券咨询业务而成立该公司,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于2007年5月至11月期间,通过网络、电话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通过宋祖兴、吴艳阳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56名投资者咨询费用达40余万元。2008年9月,宋祖兴被刑拘,10月28日被逮捕。2009年2月17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宋祖兴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1133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1133元。</P>
<P> <STRONG>【骗术详解】</STRONG></P>
<P> 1.以“免费荐股”“推荐黑马”的幌子获取投资者的电话号码。</P>
<P> 2.雇用多名员工对投资者展开“电话营销”攻势。</P>
<P> 3.以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致不少投资者受骗上当。</P>
<P> 短信QQ有偿授课荐股</P>
<P> 黑嘴网站骗了500多人</P>
<P> <STRONG>【案情回放】</STRONG></P>
<P> 2009年2月,江苏证监局接到举报,反映网上有人开设非法投资咨询网站,并以开班讲课、招收VIP会员等方式开展非法投资咨询活动。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周某(下称嫌疑人)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但仍以栗田的名义通过自己设立的“股市加油站”(www.gsjyz.com)网站,发表股市预测、判断等言论,并招揽会员,采用开设股民学习班、指导实盘操作、收费短信提醒、会员QQ群咨询服务等手段收取一定费用,涉及人员约500人。</P>
<P> 镇江公安机关迅速摸清了嫌疑人的地址、银行卡账户金额及往来等情况,并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的网站与QQ进行监控。4月1日,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抓捕,一举捣毁犯罪窝点。</P>
<P> <STRONG>【骗术详解】</STRONG></P>
<P> 1.通过网络聊天室开设股民学习班。周某于2005年底在网络聊天室开学习班,收取股民听课费(每月68元,后逐步提高到今年的158元)。</P>
<P> 2.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推荐股票。2006年,周某开设了手机短信息服务,收取股民每月30元的短信费(今年以后调整到每月50元)指导操作;此后又开设了指导操作群,收取每月480元。</P>
<P> 3.办非法网站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2007年周某在网上设股市加油网站,收费在该网站私密板块中讲课。自2005年至2009年3月,网站注册会员达1300余人,周某收取股民讲课费、短信费、会员咨询费达190余万元。</P><TRS_PAGE_SEPARATOR></TRS_PAGE_SEPARATOR>
<P> <STRONG>用QQ群荐股获利后分红30%</STRONG></P>
<P> <STRONG>非法证券咨询骗300余人上百万</STRONG></P>
<P> <STRONG>【案情回放】</STRONG></P>
<P> 2009年7月,江苏证监局接到群众匿名投诉,反映苏州昆山有人利用两个QQ群从事推荐股票并在获利后分红的非法活动。江苏证监局立即安排监管人员以投资者的名义与之联系,了解到这伙违法人员以向股民提供股票买卖点的方式,承诺有九成的把握赚钱,赚取利润提成30%,由股民汇到违法人员的账户。如未获利,违法人员承诺继续调仓换股,直至股民挣钱。如有合作意向,股民要将资金截图发给违法人员。与此同时,江苏证监局派人到苏州昆山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查询举报人提供的两个账户交易明细,发现两个账户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有25万元转入。随即,江苏证监局移送案件线索至公安部门。</P>
<P> 经公安机关侦查,自今年2月,汪某、鲁某、朱某等三人先后以虚构的昆山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昆山弘鑫公司的名义(汪某、鲁某、朱某以及昆山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昆山弘鑫公司均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招收20名业务员,利用QQ群发布信息,招揽客户,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截至案发,该团伙已经发展涉及全国各地的客户300余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汪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P>
<P> <STRONG>【骗术详解】</STRONG></P>
<P> 1.利用QQ聊天工具招揽客户。自今年2月起,汪某、鲁某、朱某等三人先后以虚构的昆山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昆山弘鑫公司的名义,招收20名业务员,利用QQ群发布信息,让业务员自称是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客户招揽。业务员均声称公司拥有专业的股票评估师,可以提供有关股票的买卖点,并承诺只要按其提供的股票信息购买、抛售股票,就有九成的“把握”赚钱。</P>
<P> 2.与客户约定投资利润分成。按照约定,客户需将获利的30%作为咨询费支付给该公司;如未获利,公司将会继续提供相关信息,直到客户赚钱。客户如有合作意向,则需将姓名、联系方式、资金截图等资料留给公司业务员,客户支付的咨询费则转到公司指定的12个银行账号中(实际均为个人银行卡账号)。</P>
<P> <STRONG>“期货理财顾问”登广告“钓鱼”</STRONG></P>
<P> <STRONG>货车司机被“敲”5万元难追回</STRONG></P>
<P> <STRONG>【案情回放】</STRONG></P>
<P> 货车司机刘某听说期货市场可以一夜暴富,便在某期货公司开户,并投入资金5万元。开户后,刘某根据某小报刊登的投资理财广告,与一自称王某的理财顾问进行了电话联系。刘某和王某口头商定了委托理财事项,并约定盈利部分三七分成。此后,王某通过电话告诉刘某如何交易,刘某自行下单。不久,刘某就出现了亏损。王某辩称,电话告知后再进行交易,交易速度太慢,错过了赚钱的良机。于是,刘某将自己的交易密码告诉了王某,由王某通过网络委托直接进行交易。在告诉密码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王某就通过对敲的方式将刘某账户上的资金全部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交易当日,期货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了该对敲行为,通知了刘某。随后,刘某向警方报案。但是,由于王某的身份难以查实,刘某的损失至今难以追回。</P>
<P> <STRONG>【骗术详解】</STRONG></P>
<P> 证监局人士表示,期货投资者在入市前首先要了解期货市场的基本知识。目前,监管部门要求期货公司开发客户是要将规则讲透、将风险讲够。并且,在开户时客户要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这都是投资者了解期货市场相关知识的基本途径。此外,期货投资者应具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可轻信他人,更不可轻易将交易密码告诉对方。</P>
<P> <STRONG>【术语解释】</STRONG></P>
<P> 对敲,是指在两个相关联的账户内,通过事先预谋或者与他人事先约定,在同一时间内以相同的价格申报,一个账户高买低卖、明显亏损,另一个账户低买高卖、高额盈利,通过交易在两个关联账户之间转移资金。其行为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严格禁止的,应受到行政法规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沈正建) </P>
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