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福建CPI同比涨4.2% 环比涨1.2%

时间:2011-02-17 13:26   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2%,环比涨1.2%。

  食品类价格是影响CPI上升的主要因素。数据显示,食品价格上涨10.1%,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3.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9%。与去年12月相比,食品价格上涨2.8%,受春节及天气等因素影响,鲜菜、水产品、鲜瓜果分别涨13.0%、6.2%、4.7%。

  1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3元,同比增长10.2%。受春节因素影响,月人均居民消费支出1420元,同比增幅高于收入6个百分点。

  “尽管今年1月开始,CPI的计算方式更改,减少了食品类价格的比重。但是从福建1月份CPI 为4.2%这一数字看,还是偏高的。”福建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郭铁民分析称,这可能与春节集中消费有关。

  对于未来我省CPI走向,郭铁民预计,2月份延续春节的一个消费势头,仍会有所上涨,但是未来一段时间,预计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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