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闻网福州一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郑珊云)记者三十一日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十项意见和建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试,加快发展。其中,鼓励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
包括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投资福建省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交通、服务等项目,在项目招标中,台资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业绩等同于国内业绩。
住建部还支持福建省发挥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的作用,开展海峡两岸城市间规划建设经验交流,开展闽台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地区居民在福建省报考规划师、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引进台湾地区先进的管理技术,支持台湾地区企业和个人在福建省依法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工程服务企业,在资质申请和审批上与内资企业机构同等待遇。
在台商投资区等各类开发区建设上,住建部支持福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地区农民创业园等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升级和平潭岛建设“两岸合作实验区”,为闽台产业对接创造有利条件。
近年来,住建部积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把海峡西岸城市群列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二00五—二0二0年)(送审稿)》,明确了海峡西岸城市群在全国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住建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并连续三年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六·一八”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推动建筑节能,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等,取得良好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