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产业技改,将以服装高档面料、生物纤维和产业用布为重点。(张九强 摄)
昨日,记者从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纺织服装、轻工、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四个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有望出台,由此明确泉州市相关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并提出有关配套政策措施。 □本报记者 王宇
产业升级各有侧重
虽然相关意见尚未出台,但在我市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作专项中已初见端倪,不同行业各有侧重。
其中,纺织产业技改,围绕服装高档面料、生物纤维和产业用布;轻工业支持新型包装、绿色照明等新型产业,希望我市食品饮料、包袋、造纸及纸制品等能形成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产业集群;汽车产业看重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项目;装备制造业看准了国家将海峡西岸沿海港口作为大型装备制造业项目布局备选基地的机遇,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会有更大空间施展“拳脚”。此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将高校、企业项目研究成果产业化,则频频出现在各产业升级建议中。
对于产业调整和升级这一大趋势,我市不少企业近几年早已“积极备战”。至今年1月27日,在2010年申报省、市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技改项目申请汇总表中,泉州企业共申请技改项目165个。其中,大部分项目开始实施,有些项目已经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
淘汰四行业落后产能
2009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初见成效,为相关产业调整结构和振兴打下了基础。全市拆除水泥落后机立窑6台,淘汰落后产能47.9万吨;累计关闭797家石材加工企业、22家石材矿山企业;通过执行水泥差别电价政策,获省水泥差别电价返还资金2171.67万元。
在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同样至关重要。为此,有关部门将采取征收差别电价、财政资金补助等措施,淘汰水泥、石材、煤炭、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据了解,我市水泥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与水泥企业生产许可证换发、新型干法水泥建设项目核准等挂钩,并实施征收差别电价全额返还支持行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在钢铁及有色金属产业,对未到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差别电价按0.2元/千瓦时加收,对淘汰期限后的落后产能加大执行差别电价的力度;煤炭行业里,将继续落实关闭小煤矿的中央和地方配套政策;石材行业将通过差别电价等措施,促进落后产能企业关闭、拆除设备。